您现在的位置: 中国资料网 > 注册税务师 > 税收相关法律 > 文章正文
复议与诉讼-复议受理
 
  复议受理

    (一) 申请复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税务行政复议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、证据并提出答辩书。 

    (二) 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,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,决定是否受理。对不符合规定的复议申请,决定不予受理,并书面告知申请人。



  热门文章
   最新文章
   相关文章
2006年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大纲《税收
《税收相关法律》相关知识点汇总(下
《税收相关法律》相关知识点汇总(上
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笔记第一章第
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笔记第二章第
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笔记第一章第
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笔记第三章第
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笔记第二章第
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笔记第二章第
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笔记第三章第
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笔记第三章第
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笔记第三章第
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笔记第四章第
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笔记第四章第
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笔记第四章第
  栏目导航